2008年2月12日星期二

陳冠希 鍾欣桐(阿嬌) 艷照事件

陳冠希 鍾欣桐(阿嬌) 艷照事件
(星島) 02月 13日 星期三 06:30AM
(綜合報道)



(星島日報報道)陳冠希估計不會再回香港了,幹了這樣的事,還怎有臉去面對整個娛樂圈?鄭伊健 答記者問時,說了句最到肉的話:「影乜鬼相!」正是陳的「癖好」,心理學家說這是獵人心態,喜歡炫耀自己的「搜獲物」。坊間傳說,陳不止壞了一次電腦,更不止一次將有關照片公諸友好。光是這兩點,已罪無可恕,既沒有警戒防備之心,亦不尊重自己的女伴們。雖然兩情相悅時你情我願(有待調查及確認),但拍了照,就有小心只作私人留存的責任和義務。難怪網民們呼籲要捉拿陳冠希,他的行徑,確實神人共憤,聞者搖頭歎息。

  最可憐的還是那批女孩子,誰會想到一時的「不慎」,竟會釀成彌天大禍。也只能慨歎互聯網世界的無遠弗屆,這次「艷照」事件,已告訴世人,發放資訊的輕而易舉,比沙士 傳播更無孔不入,那股力量,足以改變世界!所以「陳冠希艷照外泄事件」已不是一件獨立的娛樂圈「醜聞」,而是一件劃時代足讓全人類重新思考的「個案」。從法律、警權、道德界、性觀念、私隱權,方方面面,都可利用這次事故令大家再次定位。日前鍾欣桐(阿嬌)首度面對大眾,芸芸女藝人當中,她受到的打擊重創最大。無論如何,都希望她堅強地重新振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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